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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研究者确认
1.1 临床试验项目结束时,研究者确保已按照试验方案完成所有受试者访视和相关文件记录。
1.2 主要研究者审核病例报告表数据,确认签字。
2.专业自查
针对药物临床试验项目,专业科室需进行项目自查,确认前期质控反馈的问题已全部解决,并填写《临床试验项目自查表》,详见附件。
3.递交关中心函
申办者/CRO或主要研究者向机构办公室提交关闭中心函,详见附件。中心接受申办方/CRO模板递交的关闭中心通知。
4.退回试验用药物和物资
按照项目合同的规定,机构及项目组整理试验用药物、试验物资等归还申办方。
5.经费核算
CRA、研究者、机构办公室根据临床试验项目完成情况,按照试验合同进行经费结算,实行多退少补。具体详见经费结算流程。
6. 总结报告/分中心小结撰写
6.1 如本中心为多中心药物临床试验的组长单位或单中心药物临床试验的实施单位,统计分析完成后,项目的主要研究者会同申办方选用的专家共同撰写总结报告,签名并注明日期。
6.2 如本机构为多中心试验的分中心,则由本中心主要研究者负责撰写分中心小结(详见附件),签名并注明日期。分中心小结的内容包括临床试验基本信息、本中心受试者的入选情况、主要数据来源情况、试验期间盲态保持情况、严重不良事件及其他不良事件发生情况及临床试验监查情况等,分中心小结表建议使用我院样表,也可以接受申办方提供版本。
7.结题质控
机构在收到结题质控预约申请后,及时组织机构质量管理人员对项目进行结题质控,并将质控意见反馈至主要研究者,追踪整改。
8.伦理审查
主要研究者将分中心小结/总结报告和伦理结题报告递交至伦理委员会,伦理委员会进行结题审查。
9.总结报告/分中心小结盖章
结题质控结束且反馈问题整改完毕后,机构办公室主任审核总结报告/分中心小结报告,签署意见并盖章。
10.资料存档
机构资料管理员审核资料完整性,与专业资料管理员做好交接后,按照存档要求将项目资料进行整理,存入机构资料室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