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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临床试验经费结算
1.1临床试验项目所有受试者随访结束,专业组提交结题申请前,由CRA同机构办人员进行项目费用核算,核算后由相关人员进行经费确认,并填写“临床试验项目费用确认表”。
1.1.1 研究者劳务费(包括但不限于研究者观察费、研究护士采血、配液等)相关费用由主要研究者确认金额。
1.1.2检验检查费、受试者补助等相关费用由机构办、财务科共同确认金额。
1.1.3机构管理费、CRC管理费、药品管理费、资料管理费、质控费及其他费用由机构办确认金额。
1.2 由CRA、机构办人员、财务科确认该项目申办方/CRO打款情况,并由CRA完善“临床试验经费结算说明”。
1.3根据项目的结算情况,如需补充尾款,由申办方/CRO在递交伦理结题审查申请前支付。
1.4结算后,如有余款需退回申办方/CRO,将按退款流程完成。
2. 余款退回申办方/CRO(如适用)
2.1 CRA填写“临床试验余款退回申请表”,提起退款申请至机构办,同时提交医院已开具的发票。
2.2机构办将“临床试验项目费用确认表”、“临床试验经费结算说明”、“临床试验余款退回申请表”等相关材料递交相关院领导审核同意后,由财务科将剩余款项打款至申办方/CRO账户。
2.3 CRA确认收到余款,向机构提供收款发票。
附件:1.临床试验经费结算说明 2.临床试验项目费用确认表 3.临床试验余款退回申请表